財務經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財務經費管理,保證財務經費的正常使用,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本校的財務經費管理。
第二條 學校財務經費的開支范圍包括教學、科研、行政、后勤、文化、體育、衛(wèi)生等各個方面。
第三條 學校財務經費的開支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學校規(guī)定,開支標準必須明確、細化,開支范圍必須合理、合法。
第四條 學校財務經費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健全,財務經費管理必須實行全過程、全方位、多層次的規(guī)范化管理。
第五條 學校財務經費的開支必須由校長批準,副校長、財務部門負責審核,校長、副校長、財務部門必須嚴格控制開支,確保開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六條 學校財務經費的開支必須實行公開制度,開支情況必須及時向師生和社會公開。
第七條 學校財務經費的開支必須嚴格按照預算制度進行,不得超預算、超范圍、超標準開支。
第八條 學校財務經費的開支必須實行績效評估制度,對開支情況進行定期評估,確保開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九條 學校財務經費的開支必須實行問責制度,對開支過程中出現的違規(guī)行為,必須嚴格追究責任。
第十條 本管理辦法由學校校長辦公會制定,經副校長、財務部門審核,報學校董事會批準后生效。
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學校董事會。
學校董事會
日期: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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