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28日訊 1月28日,中共淄博市委辦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fā)布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jié)假期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qū)縣委、人民政府,高新區(qū)工委、管委會,經濟開發(fā)區(qū)工委、管委會,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qū)工委、管委會,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市直各部門、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jié)假期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20)1號)和《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jié)假期的通知》(魯辦發(fā)電(2020)16號)要求,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延長2020年春節(jié)假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長2020年春節(jié)假期至2月2日(農歷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二、各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推遲開學,具體時間由教育部門另行通知。三、各級領導班子負責同志一律停止休假,到崗到位、靠前指揮。市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全體人員一律停止休假,返回工作崗位;其他市直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抽調足夠工作人員提前返崗。各區(qū)縣、各功能區(qū)、各鎮(zhèn)(街道)全員停止休假,返回工作崗位。四、在湖北疫區(qū)休假人員一律延長休假期,待疫情解除并經檢測符合相關標準后,返回工作崗位。在外省休假回淄人員一律居家觀察14天,做好體溫檢測和其他必要防控措施,待達到留觀期限并經檢測符合相關標準后,返回工作崗位。五、對因疫情不能返回人員,可優(yōu)先安排年休假,享受正常工資待遇。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六、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加強信息溝通。要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重大、敏感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未停止休假的市直部門、單位,請將假期延長后的值班安排于1月28日下午6:00前通過淄博市協同辦公系統(tǒng)以郵件形式報市委辦公室秘書一科(聯系電話:3182130)及市政府總值班室(聯系電話:3183406)。
中共淄博市委辦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28日
閃電新聞記者 張潤澤 淄博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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