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江自治縣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悟和組織紀律性,雙江自治縣制定了《雙江自治縣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該辦法從加強組織管理、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修養(yǎng)等方面出發(fā),對黨員積分制管理進行了明確和規(guī)范。
一、積分范圍
積分范圍包括黨員的政治理論學習、志愿服務、社區(qū)建設、紀律檢查等方面。
二、積分標準
黨員積分標準分為10個等級,分別為:
1. 優(yōu)秀黨員(90分)
政治理論學習積分、志愿服務積分、社區(qū)建設積分、紀律檢查積分均達到80分以上。
2. 良好黨員(70分)
政治理論學習積分、志愿服務積分、社區(qū)建設積分、紀律檢查積分均達到70分以上,但其中一項積分低于80分。
3. 正常黨員(60分)
政治理論學習積分、志愿服務積分、社區(qū)建設積分、紀律檢查積分均達到60分以上,但其中一項積分低于70分。
4. 一般黨員(50分)
政治理論學習積分、志愿服務積分、社區(qū)建設積分、紀律檢查積分均達到50分以上,但其中一項積分低于60分。
5. 警告黨員(30分)
政治理論學習積分、志愿服務積分、社區(qū)建設積分、紀律檢查積分均達到30分以上,但其中一項積分低于50分。
6. 嚴重警告黨員(10分)
政治理論學習積分、志愿服務積分、社區(qū)建設積分、紀律檢查積分均達到10分以上,但其中一項積分低于20分。
7. 注銷黨員
政治理論學習積分、志愿服務積分、社區(qū)建設積分、紀律檢查積分均達到0分,經(jīng)組織決定注銷。
三、積分方法
黨員積分制管理采用考核的方式,由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黨支部或黨小組公布。
黨員積分制的考核內容包括政治理論學習、志愿服務、社區(qū)建設、紀律檢查等方面。黨員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表現(xiàn),在相應的積分等級內加減積分。黨員積分的加減幅度為1分至10分,積分加減幅度不超過20分。
四、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行嚴格的考核程序,積分考核過程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積分考核時間: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考核,每次考核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
2. 積分考核對象:黨員必須參加積分考核,考核結果應公布在黨員大會上。
3. 積分考核內容:積分考核內容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不得隨意增減。
4. 積分考核程序:積分考核程序應嚴格規(guī)范,不得走過場。
五、其他事項
1. 黨員積分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yōu)、選拔優(yōu)秀黨員的重要依據(jù)。
2. 黨員積分考核結果應公開發(fā)布,不得神秘化。
3. 黨員積分考核結果應及時反饋給黨員本人,不得拖延。
4. 黨員積分考核結果如有變動,應及時公布,不得神秘化。
《雙江自治縣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的制定,旨在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悟和組織紀律性,為建設更加優(yōu)秀的雙江自治縣提供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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