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直機關工委正式印發(fā)《省直機關全面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
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調(diào)動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內(nèi)在動力,進一步提升機關黨建工作質(zhì)量,四川省將在省直機關全面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所有黨的關系隸屬省直機關工委的各部門(單位)在職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都要納入。
黨員積分制
黨員積分制管理是新時代對黨員采取積分制形式進行教育、管理、激勵的一種工作方法,主要是對黨員全面落實“四講四有”要求,遵守黨紀法規(guī)、嚴肅黨內(nèi)政治生活、參加學習教育、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量化標準、設定分值,對黨員履職盡責和日常表現(xiàn)采取加分、減分的方式進行動態(tài)管理。
《方案》明確,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以黨章要求為遵循、以“四講四有”為基準、以處室職能為依托、以支部黨員為主體、以結果運用為關鍵、以督促指導為保障、以發(fā)揮作用為目的,按照“每月一積分、每季一公示、每年一考評”的方式,進行動態(tài)積分,綜合評價考核,一年為周期,次年重新計算。
分值設定如下
黨員每月積分由基礎分、加分、減分組成,100分為上限,對照《黨員積分制管理分值設定參考標準》,結合單位職能和崗位職責設定加、減分項和分值。
其中,基礎分80分,主要是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重點圍繞“四講四有”設定分值;
加分項分值不超過20分,主要對黨員履行崗位職責和在工作中主動作為、積極奉獻、發(fā)揮黨員作用等情況進行具體量化;
減分項主要圍繞落實“四講四有”要求有差距和在工作中出現(xiàn)錯漏、失誤、不作為等情況進行量化設定。
《方案》要求,黨員每月要填寫黨員積分制管理個人清單,及時按要求向所在黨支部申報個人積分情況。黨支部書記要嚴格核實黨員申報的加分、減分事項。黨支部指定專人記錄黨員積分情況,建立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臺賬。個人清單經(jīng)黨支部書記和黨員本人簽字確認后,由黨支部負責統(tǒng)一管理存檔。
按照《方案》規(guī)定,黨支部每季度將黨員積分制管理清單在一定范圍內(nèi)公開公示3天,接受黨員干部監(jiān)督,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審查。黨員對本人或他人積分情況有異議的,可向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提出申訴,黨組織應及時作出答復。黨支部召開年度專題組織生活會,結合民主評議黨員,依據(jù)年度積分排名,采取黨員測評、組織評定等方式綜合考評黨員表現(xiàn)。
《方案》明確,積分結果作為黨員評先評優(yōu)、獎勵懲處等重要依據(jù),并與黨員所在黨支部及支部書記評先選優(yōu)、獎勵懲處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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