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是公司法人在項目上的授權代理,是本項目的質量第一責任人,代表公司履行與業(yè)主及分包合同相關的責任。確定小工程的質量方針目標,定期組織質量檢查,掌握工程質量狀況, 經常對工程的質量狀況進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負責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配備稱職的人員。制定質量獎罰辦法,定期召開質量工作會議,對質量事故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組織創(chuàng)建優(yōu)質工程。
二、技術負責人
貫徹執(zhí)行質量方針、項目質量計劃與“四新”技術的引進及推廣應用工作,對工程質量負有第一技術責任。負責制定本項目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保證工程質量。負責項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管理 工作。組織本工程技術、質量交底,編制新工藝、新技術的質量 保證措施,組織對新工藝、新材料的樣板工程質量作出鑒定。參加質量檢查,貫徹執(zhí)行“三檢制”和“樣板制”,協助項目經理抓好全面質量管理。加強分包隊伍的質量管理及技術管理。審查、 指導施工技術員做好技術、質量交底記錄,并在施工中檢查落實。 領導與組織質量體系的運行,通過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管理,確保 項目質量目標的實現。
三、施工技術員
按設計圖紙、施工規(guī)范、質量標準、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對本工程的分部施工質量負直接管理責任。給施工班組下達任務時, 進行書面的技術、工藝、質量標準交底,負責交底資料簽字,在施工中負有檢查、督促執(zhí)行的責任。對工程使用的材料、 成品、半成品、構件質量負責,負責組織施工班組的工序自檢、 互檢、 交接檢。參加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工程結構驗收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發(fā)現質量事故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擅自處理且處理不當造成的后果自己負責。
四、質量檢查員
編制項目質量檢驗管理辦法,增加施工預控能力和過程施工中的檢查,使質量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參與技術方案的編制,嚴格按照項目質量計劃和質量評定標準、國家規(guī)范進行管理檢查。負責項目質量與監(jiān)督工作、監(jiān)督和指導分包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負責工程的預檢、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的審核和質量評定資料 的收集工作。負責制定過程檢驗計劃,定期進行工程質量分析, 并提出改進措施,監(jiān)督整改措施的執(zhí)行。負責合格產品檢驗狀態(tài)的管理,指定關鍵部位的質量要求和檢驗管理點。
五、材料員
編制材料采購計劃,負資材料的進場,及時提供可靠、 齊全的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作到材質證明隨貨到場。采購訂貨前認真做好材料、產品、器材、構件的質量調研工作,防止盲目采購、 訂貨。按訂貨合同的質量標準和樣品負責進場材料、成品、半成 品、構件、器材的質量驗收,對入庫保管的材料的質量負責。
六、試驗員
嚴格按規(guī)定取樣試驗,對試驗和檢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對混凝土、砂漿試塊的制作、管理負責,對提供的砼、砂漿、防水材料等的配合比的可靠性負主要責任。對復檢材料、試塊達不到規(guī)定指標和設計要求的試驗員應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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