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組織是我國基層治理體系當中的重要組織形式,在維護基層穩(wěn)定,帶領農民發(fā)展生產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是國家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部署當中的神經末梢。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村級組織包括了哪些組織。
第一類是村黨組織。根據農村黨員的數量,一般由鄉(xiāng)鎮(zhèn)黨委在村里設立村黨組織,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就設立村黨支部;50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就設立村黨總支;100名以上正式黨員的,設立村黨委;目前我國大部分農村是設立村黨支部,不管是村黨委、黨總支,還是黨支部,每屆任期都是5年,由村黨員大會選舉產生。
村黨組織書記一般從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返鄉(xiāng)人員、本鄉(xiāng)本土大學畢業(yè)生、退役軍人中的黨員等四類人員當中培養(yǎng)選拔。
第二類是村民自治組織。例如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委會主要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村委會可以下設若干的村民小組。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我國大部分地區(qū)現在實行了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雙肩挑”,有利于提高效率和統(tǒng)籌村里的資源,促進農民生產致富。
第三類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它是原人民公社組織演變過來,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的一個組織。例如農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也有自己的章程,不是本村村民也可以加入經濟合作社。
第四類是村務監(jiān)督組織。例如每個村都成立了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負責村干部管理集體資產、村務公開等制度的監(jiān)督落實。
第五類是其他村級經濟社會組織。例如村辦企業(yè)等。
那么這些村級組織的干部都是什么行政級別呢?
不管是村支書、村委會主任或其他村干部,他們都不屬于體制內干部,根據工作情況,政府給予適當補貼;現在村干部一個月可以領到1至2千元的補貼,而且逐年在增加,雖然村干部也習慣稱為干部,但是他們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干部,更沒有具體的行政級別了,簡而言之,村級組織不屬于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群團組織性質的單位,沒有行政級別,他們的負責人也就沒有行政級別了。
雖然村干部不屬于體制內的干部,也沒有相應的行政級別,但實際上也參與從事了有關社會管理工作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具體工作;在參與從事行政機關有關職能的時候,也把這部分村干部列入公職人員管理;村干部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也有政策傾斜。
村級組織和村干部雖然沒有行政級別,但是他們是落實中央關于農村工作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國家出臺了一些政策文件,不斷提高他們的待遇,為他們開展工作提供經費保障,不管規(guī)范村級組織的工作規(guī)程,嚴格選拔高素質、能力強、有農村情懷的人員擔任這些組織的負責人,同時出臺規(guī)定為農村基層減負,防止行政機關隨意給他們賦予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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