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工作安排,現將2022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按照《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教社科〔2006〕4號)規(guī)定,后期資助項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主要類別之一,旨在鼓勵高校教師厚積薄發(fā),加強基礎研究,勇于理論創(chuàng)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2年度后期資助項目擬立項100項,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
(1)重大項目主要資助對學術發(fā)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標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
(2)一般項目主要資助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0萬元。
二、資助范圍和申報條件
(一)資助范圍:
1.學習宣傳研究闡釋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最新成果;
2.對學術發(fā)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和具有原創(chuàng)性的理論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1.后期資助項目的申請者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全職教師或退休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申報項目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的書稿電子版(或其他非紙質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本次后期資助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的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三年內因各種原因被終止者,五年內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得到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基金項目研究經費資助或任何出版資助的成果;
4.以內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請了202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國家級科研項目,以及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
5.申報成果為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后)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
6.申報成果為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7.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要求
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一)本次項目實行限額申報。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每單位推薦項數不超過6項;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單位推薦項數不超過4項;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每單位推薦項數2—4項。各申報單位應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并按申報程序上報。
(二)本次項目采取網絡平臺在線申報。
教育部社科司主頁(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三)自2022年4月11日起受理項目網上申報。
請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報。
(1)在線填寫申報項目的“基本信息”和“相關成果”;下載“申報成果介紹”模板,填寫后以附件形式上傳到申報系統;
(2)以附件形式上傳PDF版本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過30M);
(3)學校審核通過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完整的《2022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本階段無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待立項公布后,已立項項目提交1份在線打印的《申請書》(簽字并加蓋公章)及1份申報成果至高校社科研究評價中心。
(四)已開通賬號的申報單位,以原有賬號、密碼登錄系統,并及時核對單位信息;未開通賬號的申報單位,請登錄申報系統,登記單位信息、設定登錄密碼,打印“開通賬號申請表”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傳真至010-62519525。待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申報系統進行操作。
有關項目申報系統的技術問題咨詢電話: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電子信箱:xmsb@sinoss.net。
(五)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11日,申報單位須在此之前對本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
四、其他要求
(一)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請資格。
(二)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guī)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三)項目實行嚴格規(guī)范的預決算管理。項目申請者應在資助限額內,根據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經費預算。經費預算是否合理是評審的重要內容,不切實際的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
高校社科研究評價中心聯系方式:010-58581411、010-58582312,pingjzx@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惠新東街4號富盛大廈1座12層,郵編:100029。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3月29日
來源:法學創(chuàng)新網、教育部
編輯:康齊賢 蘆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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